足隋、短陌与省陌
"陌"通"百",亦唨"佰"、"足陌"币每贯钱十足支付一千文。或指每百足数。《梁书.武帝纪》:
"顷闻外间多用九陌钱,陌减则物贵,陌足则物贱......自今可通用足陌钱。"以不足百数之钱作百钱
使用,谓之"短陌"。又《金史.食货志》:"时民间以八十为陌,谓之短钱,官用足陌,谓之长钱"。以
不足短陌定数之钱,作短陌使用,谓之"省陌"。《文献通考察.田赋考》:五代汉隐帝时,"三司使王
章聚敛刻急,以旧钱出入,皆以八十为陌;章始令入者八十,出者七十七,谓之省陌。"按省陌制起源
于东汉。盛唐用足陌钱,但唐宪宗元和中交饰用钱每贯除二十文。昭宗末京师以八百五十为贯,每陌
八十或八十五为一百。各州私用有以四十八文为一百者。太平兴国二年一律以七十七文为一百。《宋
史.食货志》:"宋初,凡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,至是,诏所在用七十七为百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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